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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江西省“育苗杯”少儿围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围棋育苗工程理事会 江西省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赣州棋院 三、比赛时间:2008年7月4日——7日 四、比赛地点:赣州市赣南宾馆 五、参赛办法 1、江西省围棋育苗工程理事会2008年5月31日前在册成员单位均可参加。 2、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 3、每组各出1人才能参加团体赛,不够人数不计团体成绩。 4、各组年龄规定: 男子A组:1993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B组: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C组: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D组: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E组: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F组: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G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A组:1993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B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C组:2002RH 1月1日以后出生。 5、低年龄组可以参加高年龄组比赛,但不允许高年龄组参加低年龄组比赛,报名时须交验户口复印件,对虚报年龄或违反各组参赛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本队团体成绩,同时运动员二年不得参加本项赛事。 6、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和组委会制定的有关通则。 2、每轮积分编排,共进行9轮比赛。 3、每轮双方共同用时90分钟,根据情况裁判可随时加钟限时,加钟限时每方用时为10分钟,超时判负,迟到10分钟作弃权处理。 4、除第一轮外,其它各轮比赛同队队员相遇均不回避。 5、运动员代号由电脑随机抽签决定,各轮比赛采用电脑编排。 七、计取名次 1、男子各组录取前八名,女子各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够人数减一录取。 2、团体录取前八名。 3、评选“最佳围棋少年”,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到 1、7月4日全天报到,从火车站、汽车站乘的士到赣南宾馆约6元左右。 2、裁判长、领队联席会议定于7月4日晚上19:30整在赣南宾馆礼堂召开,请准时出席,切勿迟到。 九、报名 1、请各单位在6月28日前必须用传真或特快专递将参赛棋手名单报至承办单位,过期报名无效,视为不参赛。报名时每人须交参赛费80元,变更棋手,每人须另交手续费20元。 2、各单位报名时,必须按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特别要注明棋手参赛组别。 3、报名地址:赣州市健康路63号二楼赣州棋院 联系人:刘凡 电话:13970785509 邮 编:341000 传真:0797——8272218 十、费用 1、伙食费、住宿费每天120元/两人(一个大人带一个小孩一个床位) 2、所有参赛队员都必须参加保险,每人10元,费用自理。 十一、其它 1、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请各代表队照看好本队小队员,请家长给孩子带好水瓶及消暑必备物品,孩子出赛场后,一定要负责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特别别要注意安全 3、请家长和孩子自觉遵守赛场的各项规定,爱护好宾馆赛场内的一切物品。 4、禁止在赛场、宾馆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确保比赛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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